
第59期廉洁教育
发布时间:2021-12-14
清代廉吏的廉政思想和优秀从政者的勤廉故事,不仅被人们广为传颂,也极具教育意义。本期介绍一处清廉遗迹。
盱眙戒石碑(清)

淮安盱眙境内国家森林公园的题刻是江苏省重点保护文物,保存至今的168块石刻中,最引人瞩目的是戒石碑“圣谕”。它矗立于玻璃泉左边道旁,高138厘米,宽85厘米,厚22厘米,碑上方呈半圆型,碑额中间楷书竖刻“圣谕”二字;碑身竖刻四行楷书:“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”据考,此碑立于清乾隆庚戌年间(即1790年)。
追溯历史,戒石碑在中国有深厚的文化渊源,并产生过巨大影响。早在五代十国时期,鉴于前蜀因吏治腐败而亡国的教训,以及父皇在世时官吏肆无忌惮害民虐庶情况,后蜀皇帝孟昶,特撰著《令箴》一篇,颁发各州县。内容大致为:我惦念本地百姓,像惦念初生的婴儿……你们的薪金俸禄,是百姓血汗换来的财富。百姓容易欺负,上天却难以蒙骗。身为地方长官,怎能不以仁爱慈善对待百姓?特此为你们写下这篇规诫,希望你们体味我的深邃用意。这篇箴文虽然只24句,96字,但情真意切,感人至深。实际上,它是一篇廉政宣言,对后世产生过重大影响。
北宋灭蜀后,为强化吏治,宋太宗赵光义于983年从孟昶所颁令箴中,摘取“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”这四句颁行全国,并令各州县刻碑立于衙署大堂前,以警戒各地官吏,名为“戒石铭”。1132年6月,南宋高宗皇帝赵构以《御制戒石铭》颁赐于各郡县,令刻之于庭,置之右以为朝夕之戒。两宋以后的元明清各代,《御制戒石铭》遍布全国各州县,戒石上的文字也稳定下来。
两宋以后,戒石的位置有了变化。因为它妨碍行走,便从大堂移至堂前甬道上,并建亭保护,故有“戒石亭”之称;后又改为牌坊, 称为“戒石坊”。另一个变化是,凡州县衙署在戒石的南向也刻有字,是“公生明”三个大字,这是专给老百姓看的,以显示官府内外清明。
明朝皇帝朱元璋开国后,以倡导廉政为巩固政权的急务,采取“以猛治国”“重典治吏”的方针,因“上天难欺”等已写在了戒石上,不好再添什么,他下令全国“府、州、县、卫之左特立一庙,以祀土地”,规定凡贪污额达60两以上银子的官员,一律枭首剥皮,剥皮场所就放在衙门的土地祠内,所以土地祠又称“皮场庙”。贪官的人皮剥下后悬于官府公座旁,使继任者触目惊心。
图文选自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出版的《江苏反腐倡廉历史文化资源丛书》之《历史资源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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